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编制而成,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统计附表等内容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德格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二是依申请公开。着力提高依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明确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工作过程,确保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2022年,县地方志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三是政府信息管理。积极践行“常态公开,应公开尽公开”的基本原则,不断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进一步规范德格县地方志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四是平台建设。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部分,及时调整和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要求,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五是监督保障。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不断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为小组成员的工作格局。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经办机构,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对接、收集、整理、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效率。2022年,县地方志不存在因政务公开导致的投诉、举报或其他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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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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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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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办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但是在信息公开数量、公开及时性、公开内容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3年将结合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重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和实效,多公开群众切实关心关切的实事,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