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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格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0-2030年)文本》政策解读
2021-09-01 16: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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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件:德格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


一、制定背景

国家生态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甘孜州国家生态示范区创建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甘生创办发20184)文件,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推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开展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并编制该规划文本。

二、 制定依据和过程

依据国家生态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甘孜州国家生态示范区创建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甘生创办发20184)文件的第二大点总体目标,德格县应于2023年前完成创建任务,编制该规划文本。德格县于2019年成立德格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于2020年、2021年先后充实调整领导小组,由于换届选举,德格县暂未进行最新领导小组的充实调整,将于最近进行充实调整(要不然就不提了)。文本编制期间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指标分析会、征求意见会等,成功制作1部生态文明建设宣传片。并于2020年底通过省级专家评审,2021年通过政府第42次常务会,在县政府官网挂网公示。

三、 规划构成

本《规划》由12个部分组成。分别为⑴前言;⑵基础条件与形式形成;⑶规划总则;⑷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区域发展布局;⑸构建生态经济体系,推进经济转型绿色发展;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巩固区域生态安全;⑺ 创新体制机制,构筑生态文明制度;⑻积极倡导生态生活打造美丽宜居环境;⑼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健全生态文化体系;⑽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⑾保障措施;⑿附表德格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重点工程。

四、 主要内容

有规划背景、意义,基本条件、建设优势、主要问题、制约因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范围、期限、目标、指标、空间规划、生态体系、改善生态环境、创新体制机制、生态文明理念、效益、保障措施、重点项目等内容。

五、 实施时间

    该规划本文2019年开始编制,2020年通过评审正式实施,到2023年完成创建,其中约束性指标需在2023年完成,参考性指标在2030年前完成。